一、签合同的时候没看,现在不想租怎么办
依照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倘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一方因故不再愿意履行合同,他们与对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是有可能解除该租赁合同的。
若承租人单方面决定终止合同,出租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并有权向承租人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如若某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这些义务以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那么他/她应当承当继续按约履行、采取必要和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等一系列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签合同3年就租一年算违约吗
视为违约情事处理。
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的租约条例中,倘若承租方仅居住满一年后便欲解除租赁合约,将被视为违约现象。
关于房东是否有权拒绝退还押金的合法性问题,需根据各位在租赁合同时所约定的违约条款予以明确。
若租赁合约内已经设定违约事项下,房东可无条件地拒绝退还押金的条款,那么房东方的此项决定无疑具有法律效力。
三、其中一个不租,不租的人承担全部违约金吗
谈到租房合同假如有一方面临不租的选择,那么他到底要不要承担全部的违约金这得看你们签的合同怎么说。
比如说,你们的合同里清楚地列明了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数目是多少,而且这个数额还是合理的,那你就得照着合同来赔钱;但是如果你们的合同没提到违约金或者说的不清不楚,或者给你的违约金太多了不公平那么你就可以提出异议并且找个靠谱点的律师咨询下看看怎么办。
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实际情况,保证违约金的数额既合理又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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