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式条款无效的界定是指什么
对于格式合同中效力待定条款的鉴定,需满足相关条件:即其内容直接影能响到对方生命安全的;或由于行为人故意或重大鲁莽过失引发了对方财产损失的情况;也包括一方利用欺诈手段或威胁恐吓方式订立合同,从而对国家权益构成损害的;或者交易双方之间存在恶意串通,导致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受损等情形。所谓格式条款,即是指当事人为实现合同的重复使用而事先制定好的,且在签订合同时并未与对方协商确认的条款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格式条款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形中将被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
首先,如若有人采用欺骗手段或者威逼他人方式来签订格式条款协议,并且这种行为对国家整体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该格式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其次,如果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导致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受到侵害,那么这样的格式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再者,如果有人通过合法的形式来掩饰其非法的目的而签订格式合同,那么这样的格式条款同样将被视为无效;此外,如果格式条款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么这样的格式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最后,如果格式条款的提供方试图通过该条款来免除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却加重了对方的责任,甚至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益,那么这样的格式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界定标准包括哪些
在以下情况下,格式条款将被判定为无效: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试图通过该条款免除自身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负担或限制对方的核心权利,那么这种格式条款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由于格式条款的存在,导致了对方受到身体上的伤害,那么此类免责格式条款将无法产生效力;此外,若是因为协议各方主观上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对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这类免责格式条款也将无法发挥作用。
如果格式条款内容违反了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此类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如果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意图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此类格式条款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
以上是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界定是指什么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