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传,产品推广,广告招商,广告投放联系站长

生活中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法律知识|

一、生活中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具有提供格式条款之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以下所列的某些格式条款将被判定为无效:1、对自身应担负的责任进行不当程度上的豁免或者减轻,而同时对另一方的责任予以过分的强调和增加;2、实质性地剥夺了对方在合同中所享有的重要权益;

3、与社会公德规范背道而驰,无法得到公众普遍认可;

4、由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签订,或者合约的条款违背了当事人的真正意愿和表达;以及

5、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强制性规定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格式条款就是那种合同里只有一方事先拟好的东西,另一方只能选择要么全部接纳,要么干脆不要这些条款。

这种条款常常出现在那些大众消费类型的合同之中,目的就是为了让交易过程变得简单明了,同时还能节省双方的时间和金钱。

但是,法律对于格式条款可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这都是为了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格式条款里面出现了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或者是免除了提供方的某些责任,又或者是加重了对方的责任,甚至是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那么这个条款就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另外,如果格式条款里面有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导致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那这样的条款同样也是可能失效的。

所以,咱们在用格式条款的时候,一定要保证这些条款是合法、公正、合理的才行。

三、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无效

关于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通常情况下可归纳为以下几类:首先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若未能充分履行提示或阐述义务,致使另一方在查阅过程中没有察觉到或无法正确理解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条款,则后者有权主张这些条款不应被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次,当格式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

1.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无效情形;

2.或者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例如导致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严重过失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任豁免条款时,这些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再者,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其中过度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负担、限制对方主要权益,那么这样的格式条款也会被判定为无效;最后,如果格式条款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益,那么这类条款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当涉及到对格式条款的解读产生分歧时,我们应该依据普遍的理解进行诠释,而对于存在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我们应当做出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利的解释。

此外,当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出现冲突时,我们应优先采纳非格式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格式条款将原本应由提供方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相对方,从而加重了相对方的负担,这无疑违反了公平原则,因此,这类格式条款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以上是关于生活中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

© 版权声明
评论 抢沙发
加载中~
每日一言
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Not afraid of people blocking, I'm afraid their surrender